有人说巴彦淖尔人常给人一种悠闲和淡定的感觉。
“囤里有粮心不慌”,也许就是这份悠闲和淡定的来源。守着“粮仓”,农业发达是我们自信的理由。
上世纪80年代,巴彦淖尔盟的农业科技工作者推广了小麦套玉米“吨粮田”技术,实现了亩产1000公斤,中国农牧业界的专家惊呼这是“北纬45度以上的奇迹”;
1983年,巴彦淖尔盟成为全国11个农业产值翻番的地区之一;
巴彦淖尔市是自治区优质小麦生产基地,粮食播种面积仅占全自治区的三分之一,产量却达到全区粮食总产量的60-65%;
巴彦淖尔市是全国重要的葵花、番茄、脱水菜、蜜瓜等经济作物重要生产基地,无论是种植面积还是产量、质量均居全国前列……
一个个光辉的脚印属于昨天,它默默无声,见证着巴彦淖尔大地上农业的变化,诉说着河套人勤劳踏实的奋斗历程,让每一个“未来”都有了更高的起点,也坚实地挺起巴彦淖尔人骄傲的脊梁。
土地政策:
改革→15年不变→30年不变
“减了租,反了霸,调了地,申了冤,出了气,贷上麦种种上地,党的恩情难忘记”。上世纪50年代,在减租反霸和土地改革中获得土地和地位提升的河套地区贫雇农难掩心中的喜悦,唱起了歌谣。据1953年初河套农村土地复查后的统计,在土地改革中,共分给无地和少地的贫雇农耕地186.59万亩,约占当时总耕地面积的60%。
时光如白驹过隙,从解放初到十一届三中全会,经历了人民公社、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和十年动乱等,期间农业发展的反复无须赘言。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纠正了“左”的错误,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国家农业的现状,总结了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做出了加快农业发展速度的决定,在农村推行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
忽如一夜春风来。至此,巴彦淖尔盟的农业发展迎来了一个崭新的春天。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巴彦淖尔盟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集体所有,农民承包经营,土地承包实行“大稳定、小调整”政策,一包15年不变,恢复了自留地、家庭副业、集体副业和集市贸易。
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广大农民解放思想,冲破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经营模式,1978年,中共巴盟委员会发出《关于在农村社队普遍推行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制度的指示》。到1979年春,全盟3900个生产队中,就有1800个生产队实行各种生产责任制。在生产实践中,人们逐步认识到,生产队统得多的,不如那些统得少、给农民更多自主权的队。1980年,巴盟盟委发出《告全盟农牧民的一封公开信》,信中明确指出坚持奖惩兑现,坚持生产责任制,为农牧民解除了各种思想顾虑。
新的土地政策很快在巴彦淖尔盟推广施行,1979至1982仅4年时间,包干到户责任制就在巴彦淖尔盟全面实施。
新土地政策下的产品分配实行“保证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这样,我就能在土地上下更多的功夫,深耕细作,自行安排种植,认真琢磨如何增产。”回忆起当时情况的农民刘义民说。
1998年全国开始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一包30年不变。2003年颁布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承包期内允许土地流转,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开始有所发展。撤盟设市以来,国家又颁布了一系列旨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政策。2004年,巴彦淖尔市响应国家减免农业税的政策,在全自治区率先实现农业税减免,得到群众的拥护。2005年国务院专门制定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巴彦淖尔市广泛宣传,及时把党的政策传达到位并加以落实。
把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规范承包当事人的行为,就从根本上巩固了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为保持农村基本政策的长期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种植结构:
糜黍→粮经→粮经草
从以糜黍、小麦为主的作物结构到种植水稻的起起落落,从调整粮、经作物比例到推行“粮、经、草三元结构”、实行农牧结合,无不体现着巴彦淖尔市种植结构优化、增效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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