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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命题的指导思想和遵循的基本原则
1、历史教育是义务教育阶段必修的公民素质课程。初中毕业生历史课程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考试,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学生在历史课程学习方面所达到水平的重要环节。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因此,2007年赤峰市初中毕业生历史学业考试要坚持有利于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新课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有利于引导教师教学理念的转变和教学方式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学习;有利于学生的探究能力、创新意识和人文素养的培养。
2、历史课程学业考试是面向绝大多数学生的水平测试,要充分体现义务教育的普及性、基础性原则。考试要突出对重要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主要历史概念、基本历史线索和历史结论的考查。注重学生对初中阶段历史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把握,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水平。
3、历史课程学业考试要体现发展性的原则,有利于学生的终身发展,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为学生进入和适应社会打下基础,为学生进一步接受高一级学校教育打下基础。
4、试题力求体现时代性,贴近学生生活和社会现实。加强试题与社会生活的联系,与学生经验的联系。加强理论与实际、历史与现实的结合中,充分发挥历史教育的社会功能,促进学生身心的全面、健康发展。
5、题型设置力求合理,符合新课程理念,符合初中学生的特点,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和探究性。
二、结构与考试形式
内容结构:中国古代史约占20%;中国近现代史约占40%;世界史约占40%。
试题结构:选择题20个,共计40分;材料解析题2个,约25分;问题解决题1至2个,约占20分;论述题1个,约占15分。
考试时间与形式:考试时间为70分钟,考试形式为闭卷,卷面满分100分,试卷易、中、难题比例为7:2:1。
试题类型:试题采取多样化的形式,如,选择题、材料解析题、问题解决题、论述题等等。 命题使用的教材版本为按照《历史课程标准》编写的岳麓版和北师大版七——九年级《历史》
三、考试内容与目标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