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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是 2000 年 3 月 21 日 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包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包头教育学院、包头师范学校合并组建的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 —— 原包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 1958 年 7 月,当时校名为包头师范专科学校,校址设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十二速成中学(今东河区包头市第二十中学)。学校成立时设有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团委、校长办公室、人事科、教务处、总务处。设有中文科、数学科、物理科、生化科、体育科五个教学系,共有五个专业,学制五年,同时设有马列教研室、图书馆、师范部、附中。全校共有教职员工 130 人。 1958 年 9 月 15 日 ,学校正式开学,当年共招收学生 200 余名。 1962 年春,中央提出 “ 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 八字方针,国民经济处于紧缩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上级部门做出包头师专停办的指示。当年,各学科、专业停止招生。 1963 年,在最后一届学生毕业后,学校于 8 月份停办。包头师专在创建的五年里,共培养专科毕业生 699 名。 1971 年 11 月,为了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由包头市委提议,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审核并报请国务院备案,决定恢复包头师范专科学校,由包头市教育局负责筹办,成立了包头师专筹备领导小组。 12 月,包头师专正式恢复建制,校址暂设在麻池 “ 五七 ” 干校院内。此时的包头师专受双重领导,即教学业务和经费方面由自治区教育厅主管,其他事务由包头市领导。复校初,包头师专设有中文、数学、物理、政史四个专业,学制两年。 1972 年 3 月,学校正式开学,中文、数学、物理三个专业共招收学员 150 名,政史专业当年没有招生。 1974 年,国务院教科组正式下发了《关于同意恢复包头师范专科学校的通知》(教计字 [124] 号文件),批复中指出: “ 该校面向你自治区,由你自治区领导,所需师资、经费、校舍(基建投资)、教学设备等,均由自治区自行安排 ” 。 1975 年 3 月,经包头市革委会办公会议决定,包头师专迁入现校址(青山区科学路 3 号)。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教育迎来了黄金发展时期,包头师专如沐春风。 1978 兴建了附中教学楼,新增外语专业(两年制)和生化专业,教学系增加到六个,专业增加到八个,在校生人数 706 人。教职工 265 人,其中专任教师 122 人,学校具备了一定的办学规模。 1979 年,学校建起了两栋职工宿舍楼和三十四间学生平房宿舍,从而缓解了校舍面积与在校师生比例严重失调的矛盾,结束了五年两地(青山区和郊区麻池乡)办学的困难局面。经过调整和整顿,学校逐步建立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完善了专业设置,各方面事业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基本适应了以内蒙古西部地区为主的中等教育事业发展要求。 1984 年,经自治区政府(内编发 [1984]45 号)批准,包头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准厅级单位,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 1995 年 12 月 20 日 ,接教育部和自治区文件精神,包头师专于 1996 年 1 月 10 日 正式更名为 “ 包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1999 年是学校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围绕包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包头教育学院、包头师范学校合并组建包头师范学院,全校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4 月 24 日 ,包头师专校长刘振洪率教务处处长亢维业、校办副主任李淳仁、教务科科长史继敏赴太原师专、雁北师院参观学习。 8 月 1 日 ,自治区教委根据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宝音德力格尔的指示,组织评估论证专家组对包头师专、包头教育学院、包头师范学校合并成立包头师范学院进行了专题评估论证。通过评估,专家组一致同意在三校合并的基础上组建包头师范学院。 8 月 23 日 ,包头市政府以包府文字 [1999]185 号文件向自治区政府上报《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包头师专、包头教育学院、包头师范学校合并成立包头师范学院的请示》。 24 日,包头三校将合并组建包头师范学院申报材料上报自治区教委。 27 日,包头市成立包头师院筹备领导小组,副市长郭福成任组长,刘振洪任常务副组长,包头市教委和三校其他领导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包头师专,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操作合并建院工作。 11 月 9 日 —12 日,以原国家教委计划建设司副司长李仁和为组长、华东师范大学教科所所长 唐安国 教授、原河北省教委副主任何长法、国家教育部规划建设司刘勇为成员的教育部专家组来包对三校合并组建包头师范学院进行考察评估。专家组在包头师专召开考察评估汇报会,自治区教委副主任崔守谦、高教处处长满达、副处长张喜荣、包头市委书记胡忠、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洪祥以及三校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包头师专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振洪代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作了汇报。汇报会后,专家组实地考察了三校的基础条件和设备设施,并在一宫观看了包头师专 “ 迎接新世纪 ” 文艺晚会,对学校整体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12 月 23 日 ,刘振洪校长赴呼参加自治区合并院校工作会议,会上成立了包头三校合并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振洪,副组长:武军章、郭子文,成员:李海丰、鲁鸿志。 26 日,校长刘振洪同自治区教委高教处处长满达赴珠海报送合并办学材料。在珠海会上,包头三校合并成立包头师范学院经专家组表决,以全票通过。 2000 年 3 月 21 日 ,国家教育部下文正式批准成立包头师范学院。 —— 包头教育学院创建于 1978 年 4 月,其发展历史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 初创阶段( 1978 年 —1982 年) 1978 年 4 月 1 日 ,在包头市教育局的主持下,将原包头市教育行政干部学校、市教师函授总站、市教育局教研室合并建立了包头教育学院。当时只有 33 名教职工和借用的八间教室。 1979 年,学院建成了宿舍楼, 1981 年学院建成了教学楼,初步有了自己的教学基地。学院从建院开始就确立了为基础教育服务的办学思想,当年就接收了内蒙师院函授 1000 多名学生的教学任务, 1979 年又自招中文、数学函授学员 1500 名和政史、英语、化学、数学离职学员 200 名,率先在自治区大量地对中学教师进行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随后几年,学院举办了中学教师过关辅导班、中学教学教法培训班、中学领导干部教育理论学习班,开始了多种形式的办班。 第二阶段 —— 建设阶段( 1982 年 —1990 年) 1982 年,国务院下达了《加强教育学院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按照这个暂行规定,学院加快了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办学效益。这一阶段新建了实验室,扩建了教学楼,绿化了校园,完善了后勤服务系统,建立和充实了理化实验室、语音室、计算机室、电教馆。 1987 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确定学院为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师资培训的受援点,资助语音、电教、印刷等设备和汽车。教学设备的改善,基本满足了师训、干训、电教的培训需要。 1990 年 7 月,国家教委教育学院复查组对学院进行了复查。总体评价是:建院时间不长,从无到有,建设速度快,初步形成规模,办学效益高,成就很大。 第三阶段 —— 发展阶段( 1990 年 ——2000 年) 本阶段,学院进行了图书馆楼、职工住宅楼、公寓楼、餐厅加层扩建建设工作,初步建成了电教中心、计算中心和图书资料信息中心,添置了大量设备,改善了办学条件。 学院对管理工作进行了大胆改革,取得了新的成果。机构改革、定编定岗,实行全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 108 项规章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和多项考核评估,建立激励机制,使各项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轨道。 到 2000 年,学校占地面积达到 24 亩,校舍建筑面积 22331 平方米 ,固定资产总值 660 万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113 万元,设有汉语言文学、数学等 7 个成教专科专业,并与区内外多所高校合作举办本科学历教育班。学校有教职工 136 人,专任教师 86 名,高级职称教师 22 人。 1995 年,学院被评为自治区初中教师学历达标培训先进单位。 —— 包头师范学校创建于 1947 年,学校坚持 “ 三个面向 ” 的教育思想,以教学为核心,以德育为根本,创建 “ 一体化 ” 管理模式,服务包头市的基础教育事业,一万多名毕业生以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过硬的师范技能受到普遍欢迎,在小学教师培养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被评为自治区甲级一等师范学校。到 1999 年,学校有教职工 175 人,专任教师 86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 20 人,设有普师、幼师、音乐、美术、体育、英语、计算机等 7 个专业,全日制普通在校生 703 人,函授生 571 人。学校占地面积 133 亩,建筑面积 36667 平方米 ,固定资产总值 1687 万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294 万元。 1994 年,学校被评为包头市文明单位; 1999 年,学校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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